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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条规定 聚焦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违约责任的法律内涵与实践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是关于违约责任基本规定的核心条款。下面内容是该条文的完整内容和解读: 《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是关于违约责任基本规定的核心条款。下面内容是该条文的完整内容和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核心解读

1. 适用范围

  •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 包括完全不履行(如不交货、不付款)、迟延履行(超期交付)或瑕疵履行(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等)。
  • 2. 责任承担方式(三选一或多选):

  • 继续履行:违约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义务(例如:强制交付货物、办理过户手续)。
  • 采取补救措施: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部分进行修正(如修理、更换、重做)。
  • 赔偿损失:对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金钱补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 3. 归责规则

  • 中国合同法采用无过错责任规则:只要存在违约行为,无论违约方是否有主观过错,均需承担责任(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
  • 实务要点

  • 赔偿损失的范围
  • 包括实际损失(如已支付的费用、损坏的财物)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如转售利润)。
  • 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合同法》第113条)。
  • 继续履行的限制
  • 若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如标的物灭失)、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如人身服务),或守约方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法院可能不支持继续履行。
  • 与违约金的关系
  •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守约方可选择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14条),但违约金过高/过低时可请求法院调整。
  • 典型案例场景

  • 卖方不交货: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发货(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索赔转售利润损失。
  • 房屋装修质量不达标:业主可要求装修公司返工(补救措施),或自行修复后索赔费用。
  • 延迟支付货款:守约方可主张逾期利息(赔偿损失)。
  • 关联法条

  • 第108条:预期违约(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对方可在履行期届满前要求其担责)。
  • 第113条:损失赔偿范围与可预见性制度。
  • 第114条: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关系。
  • 拓展资料

    第107条是追究违约责任的基础法律依据,明确了违约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救济手段。在实务中,守约方需根据合同性质、违约程度及证据情况,选择最有利于实现权利的责任承担方式。若涉及复杂纠纷,建议结合具体案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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